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新闻资讯>法院动态

广东汕尾中院联合市农商行系统党委出台纪要护航金融环境

发布时间: 2023-04-27 11:16:47

  中国法院网讯(史小君 何海洋)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核心,稳定安全的金融环境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近日,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汕尾市农商行系统党委共商司法服务保障涉汕尾辖区农商行案件事宜,双方以纪要形式明确了各自的任务和责任。

  纪要指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双方共同责任,双方要发挥好工作职能,用好用足法律、金融、机制等举措,推动建设稳定安全的金融环境。当下,重点加快涉农商行案件清结,加大追赃挽损力度,保障农商行金融债权。

  纪要明确,汕尾辖区各农商行要主动转变观念,强化线索收集的主动意识、责任意识和反馈意识,健全内部线索收集、任务分配、奖惩激励、内外联动机制,加快推进案件审理执结;要第一时间通报法院案款清结进度,对于贷款已结清的,及时提出结案申请,协同法院做好结案工作。

  纪要明确,汕尾辖区法院要真正摸清涉农商行案件底数,建立专项工作总台账,实行院领导重点案件(或大额标的案件)包案制度和“一案一策一本”清单式机制。要聚焦追赃挽损,灵活运用“预罚款”、“预拘留”、“预曝光”、“预审计”等措施,统筹开展悬赏执行、集中执行、专场拍卖、失信曝光,全力提升执行质效。要加强终本案件的监督管理,对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立即恢复执行。

  纪要明确,双方要建立情况通报、定期会商、工作协作等六项合作机制,聚力“司法+金融”作用,跑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速度。

据了解,汕尾中院今年部署开展涉农合机构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明确2022年底前尚未执结的涉农合机构执行案件,应在2023年6月底前执结;2023年移送执行的案件,应在法定期限内执结。对2022年前执行终本的历史案件,再次梳理、排查,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立即采取措施。同时配套开展“七个一”,即组织一次工作座谈,会商执行事宜;发布一批悬赏执行,重金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等;开展一次集中执行,挑选有代表性案件进行集中查封、清场、交付等;举办一次专场拍卖,统筹两级法院拍卖物,统一举办专场拍卖;曝光一批失信被执行人;执结一批重点案,尤其数额大、财产多、超期未结的案件,集中攻坚执结;移交一批违纪违法线索,特别是涉黑恶违法线索向纪委监委、公安、检察及时移交。“人民法院就是要通过高质量司法,重拳打击规避执行和恶意‘逃废债’等不法行为,加快追赃挽损成效落地,以司法之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汕尾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卓俊鸿表示。

来源:中国法院网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