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日前,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宗未成年人斗殴侵权民事案件。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六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对被监护人晚上聚集外出与他人斗殴的情况未及时掌握。城区法院依法向六名监护人发出今年首份《家庭教育训诫书》。 经办法官收案后,详细了解案情和被监护人的生活学习情况,并多次组织调解,约谈多位监护人,把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放在首位。针对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教育职责的行为进行严厉训诫,责令其作为孩子的家长应依法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与被监护人的沟通交流,密切关注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对被监护人进行法治教育,提高其法治意识,引导被监护人树立正确价值观,切实履行好自己的监护责任。 面对《家庭教育训诫书》,监护人也意识到了自己对孩子疏于管教的失职,并承诺一定好好履行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将孩子好好培养成人。最终,在法官的耐心疏导下各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当场履行完毕赔偿义务,案件当事人当场撤诉。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家庭教育更是由旧时期的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城区法院将继续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推动护“未”行动落地落实,及时发出《家庭教育训诫书》,延伸审判职能,凝聚各方合力,传递司法温情与人文关怀,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厚植优渥土壤。 来源:城区法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