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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粤15执恢2号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2-10 16:08:20

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

         

(2022)粤15执恢2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广东前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陆丰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22 年12 月 28 日在淘宝网平台依法拍卖了被执行人陆丰市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名下位于陆丰市东海镇乌坎码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陆国用(1998)字第 0001863/15220100600号;原证号陆府国用(1993)0003958/15220101222号】。买受人薛跃武以最高价人民币3162288 元竟得上述标的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解除对上述标的物的查封,上述标的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自成交书送达买受人薛跃武时起转移。

                                          

二〇二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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