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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款发放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6-26 18:02:25

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

执行款发放公示

2025)粤1539

本院在执行李俊鹏案过程中,需向唐少龙发放执行款人民币496595元。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的通知》的规定现将唐少龙领取执行款的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626日至20256月28日。

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向唐少龙发放执行款人民币496595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尾市城区腾飞路78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

邮  编:516600

人:范文康   联系电话:0660-3366445 

二〇二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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